《民法典》行纪合同和中介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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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完成的民事活动。
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
委托人指示权限范围受托行事
,受
委托人意志的控制等。 -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
仅限于
购、销和寄售,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
第三人签订合同
,必要时可介入
交易活动。 -
中介(居间)合同:
中介人(居间人)不是
合同当事人,只在促成合同成立时得到报酬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不得请求
报酬。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和 中介合同的区别如下:
合同性质:
- 行纪合同: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交易
,直接与
第三方发生法律关系
。 - 居间合同:
居间人提供****交易机会,帮助
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
合同,但不直接参与
合同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
- 行纪合同:
行纪人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支付报酬
。 - 居间合同:
居间人不是
合同当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不得请求报酬。
主体资格+业务范围:
- 行纪合同:对行纪人
的**资格**
有特定要求。业务
主要涉及`动产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商事行为**. - 居间合同:对中介(居间)人的资格
没有限制
。业务上除法律禁止的以外
都可中介服务, 范围较广.
这些区别有助于理解这三种合同在法律上的不同应用和责任。